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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生态移民典型材料

〖发布日期:2014-08-21〗 〖来源:全区生态移民现场观摩会〗 〖作者:通辽市委农工部〗

 

强化领导 创新机制 统筹实施

全力推进生态移民扶贫建设步伐

中共通辽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部

201485 

一、总体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全市2013年度生态移民扶贫任务2568户,8940口人,已经完成829户,3275口人,分别完成任务的32%37%。年度计划完成总投资32193万元,已完成总投资16365万元,完成计划的51%。全市已经完成楼房建设面积20690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41.22%;完成平房建设面积54069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61.66%。未完成建设的嘎查村正在按计划组织实施。2014年度生态移民扶贫任务2139户,9000口人,各旗县市实施方案已经批复,资金已经下达,正在进行土地等相关手续办理和招投标等工作。

   生态移民扶贫工程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群众的支持下,取得了一定实效。一是居住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住房、庭院等生活设施得到一并配套建设,做到了功能完善、安全适用。按照创建优美宜居环境的要求,结合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创建生态友好型嘎查村9二是农牧业基础设施得到配套和加强。积极发展高效节水型农牧业,生态移民工程完成中低产田改造1100亩,农网改造12.5公里,安装变压器2台。大力发展建设型畜牧业,完成棚圈建设438 间,35040平方米。三是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市迁入区以“十个全覆盖”工程标准为基点,公共服务设施得到全面配套和改善。新建人畜饮水工程15处,完成供排水管道铺设28公里,道路修建85公里,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便利群众。四是产业移民取得实效。通过产业扶持和政策引导,促进了186637人到中心城镇、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就业,工资性收入稳定提高,实现了由一产向二、三产业的转移。生态移民扶贫工程的实施,对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全市的生态移民工程由农村牧区工作部牵头,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农牧业局、扶贫办建立联席机制,统筹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旗县市区是生态移民扶贫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负责人,成立组织领导机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农村牧区工作部。二是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厅《通辽市生态移民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对生态移民工程的组织领导、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审批、变更、监督管理及验收等进行了细化、明确,为工程实施提供了实施依据。三是强化易地扶贫移民等涉及中央投资项目的管理。要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行业要求做好组织协调、实施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细化规划方案,科学组织实施

按照《自治区生态移民扶贫规划》的要求,对五年生态移民扶贫规划进行了研究和制定,为全市生态移民扶贫工作明确了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在全市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上,充分做到了与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公共服务需求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个相结合,使方案具备了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在组织实施方面,突出细化工作程序。重点抓了五方面环节性工作:一是迁出、迁入区的确定,必须充分尊重群众积极参与和自愿搬迁的意愿,逐户做实思想工作,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二是工程实施进度严格实行月报制,根据实际需要通报相关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农村牧区工作部确定的工程进度和有关要求进行工程款项的拨付和管理。三是各旗县市区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科学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为生态移民扶贫提供政策保障。四是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做到有制度、有专柜、有专人管理。是严格生态移民工程实施的变更管理。切实需要变更的,严格履行变更程序。对不能如期开工和完成建设任务的,必须提交工程延期报告,说明原因和实施计划。

(三)狠抓基础建设,推进产业发展

一是积极发展高效节水型农牧业。按照节水灌溉的要求,配套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实施中低产田改造,推进高效节水农牧业的发展。在此基础上,积极鼓励发展设施农业、高效养殖等资源节约型高产高效特色农牧业。同时调整和优化种养结构,推进种养结合,引导和扶持建设型畜牧业发展。二是引导农牧民向二、三产业转移。通过优化就业环境、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就业服务、做好技能培训等措施,确保无土移民每户都有1-2人从事二、三产业。三是加快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规范发展各类农牧民合作社和行业协会等农牧民自律性组织,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发展模式,大力增强农牧民组织化程度。四是推进生态建设和生产生活同步发展。移民迁出后收回的土地原则上通过围封禁牧、人工补播等措施恢复生态,重点以自然恢复为主。确实符合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发展生产的,必须做好生态建设规划,使生产发展和生态建设协同推进。迁入区结合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创建优美宜居生态友好型安置区。

(四)广辟投资渠道,强化资金管理

各旗县市区都明确一位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提出项目资金整合方案,并通过常委会研究决定,使住房建设不足部分资金和其它农田水利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建设得到了资金保障。同时,各旗县市区按照工程实施的实际和强度需要,匹配了必要的工作经费。

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自治区生态移民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任务到旗县、资金到旗县、职权到旗县、责任到旗县。在监督管理上,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和法人责任制。建立了业务部门和审计、监察等部门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在具体搬迁过程中,各级工作人员充分尊重群众积极参与和自愿搬迁的意愿,逐户宣传生态移民扶贫各项政策、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任务等内容,把扶贫搬迁群众的思想工作做通做实。另外,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项目实施以来,利用广电、网络、报刊等报道典型经验、相关政策等53条,提高了全社会对生态移民扶贫工程的认识程度,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主要问题、困难和建议

(一)工程进度不平衡。造成工程进展不平衡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工程申报、审批等工作着手相对滞后,特别是建设资金到位晚,工程进度受到影响。二是移民搬迁农牧民的思想与行动的不一致,使工程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出现偏差。个别村屯在前期申报时一致同意移民搬迁,工程审批后个别农牧户改变了搬迁意愿。

(二)工作经费保障难。市旗两级财力仅能保证部门工作的基本运转,对工程监管没有足够的经费保障。工作经费的不足对部门强化工程管理造成了很大压力。建议能否明确从工程中列支工程管理经费,或协调补贴部分工作经费。

(三)外因导致工程建设成本的增加。突出表现在住房建设用地方面,生态移民扶贫工程住房建设属于民生保障性工程,应得到相应的政策支持。但是由于没有上级相关部门的文件,生态移民扶贫住房用地必须走“招拍挂”,从而造成用地成本大幅增加。建议自治区协调自治区国土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针对当前生态移民扶贫工程进展情况,下一步重点作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工程组织实施力度。确保年底前2013年度工程建设完成70%以上;2014年度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完成计划投资30%以上。二是作好2015年度生态移民扶贫工程的任务落实。重点做好迁出迁入区的确定及方案编报工作。三是作好组织验收工作。按照自治区农牧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移民各项工作和启动2013年移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2013年度生态移民扶贫工程竣工项目的验收工作。四是强化督查指导。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工程进度和工程建设质量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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